Wednesday, November 28, 2012

土地局指辦中秋晚會沒准證 開智華小須解釋


土地局指辦中秋晚會沒准證 開智華小須解釋

(哥打峇魯21日訊)華小在校園內舉辦中秋晚會被指沒有申請活動准證,校方受促在3天內,向縣土地局作出解釋。
 巴西富地縣開智華小于本月15日在校園舉辦中秋晚會,3天后,校方竟接到由縣土地局發出的函件,指示在3天內作出解釋,為何不應該受到對付。
 根據縣土地局于本月18日,向主辦單位(校方)發出的函件指出,校方在沒有持有娛樂准證及沒有獲得縣土地局執照組官員的批准下,于15日晚上8時至11時30分,在校園舉辦活動。
附近居民投訴
 縣土地局指出,主辦當位可在1998年地方娛樂管制條例被罰,如罪成可被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。
 縣土地局也限定校方在3天工作日,作出合理解釋。
 消息指出,有關中秋晚會因受到附近居民投訴,造成校方接獲土地局函件,要求作出解釋。
 吉蘭丹州政府華裔宣傳官謝銓來受訪時指出,一路來縣市議會對于校方主辦的活動,很多時候都會通融處理。
 他說,他已通知當地縣議員跟進此事件,及向土地局反映校方文化活動的性質。
 另一方面,縣土地局官員受詢時指出,只有縣長有權力發言,縣長目前休假,下星期日才開始上班。(中国报)
http://www.chinapress.com.my/node/2531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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